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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8/30 16:50:00

一、工程建筑企业税务风险案例

(一)挂靠中标公司承建工程少缴流转税案例

广东省某建筑公司(A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沥青混凝土拌和、沥青砼施工机械租赁。因无工程建筑资质,只能挂靠其他公司,承建了7项市政工程,分别与5个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收取了工程款万元,已由建筑工程公司向建设方开具了万元的发票,未开票部分万元。年4月至年7月,市地税局对A公司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后,做出税务处理决定,追征其建安工程收入少缴营业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共计万元,并按日加收滞纳税款0.05%的滞纳金。

经省地税局行政复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初审、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最高人民法院于年1月行政裁决,纠正了一审判决中A公司与中标公司之间不构成总分包关系的问题,并确认A公司所取得的建筑安装工程收入应补缴营业税等万元、企业所得税万元及相应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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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工程应收账款作为纳税担保被判无效的案例

海南某房地产公司(B公司)于年9月向省地税局提交《担保函》,称由其垫资建设的海口湾岸线景观工程已完工,海口市发改委已告知该项目的结算情况,其结算造价为万元,B公司自愿以该结算款为地税局对其关联公司做出的税务处理决定提供纳税担保,对应的该税务决定为省地税局要求该关联公司补缴税费万元及滞纳金万元。

(三)设立SPV间接转让子公司股权致不当适用税收政策案例

C投资主基金通过香港BCF公司持有杭州某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公司(HZ路桥公司),后为将其持有的HZ路桥公司股份转让给M公司,并避免境内纳税义务,C基金在开曼群岛设立BC公司,通过转让夹层公司的股权实现转让HZ公司股权给M公司(如图)。

国家税务总局认为,BC公司和BCF公司并无实际营运活动,该项交易应主要取决于HZ公司的估值。C基金间接转让HZ公司股权得到的收入1.7亿美元,应按照国内情况申报并缴纳所得税。C基金上诉,经最高人民法院判决,驳回C基金的申请。

(四)环保企业因内部经营不合规致使税收优惠被取消的案例

天津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D公司)为市政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年1月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对该污水处理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其排放的出水中总氮浓度为14.8mg/L,超过了允许浓度(10mg/L),于是发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津市环听告字[]2号”,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0万元。

由于环保部门的处罚信息为政府部门共享,当地税务部门据此取消该企业原本享受的3年内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优惠。对这家小规模企业而言,取消税务优惠的损失远大于罚款本身,生产经营将陷入亏损。

(五)根据税法进行合理维权案例

广州F公司委托拍卖行拍卖其自有的房产,包括地下车库、商铺、写字楼,总面积为㎡,房产估值5.3亿港元。拍卖以底价1.3亿港元成交,F公司据此向税务部门缴付营业税万元,并取得了完税凭证。

税稽部门检查发现,该物业是位于市中心的高档写字楼,拍卖成交价明显大幅低于市场价格,也远低于F公司自行提供的评估价和成本价;因拍卖保证金门槛设置过高,导致只有唯一竞买人参与,并最终以底价成交;拍卖交易双方法定代表人曾经是夫妻关系。于是做出税务处理决定,核定房产交易价格为3.1亿元,追缴营业税万元,并加收滞纳金.5万元。

F公司不服税务处理决定,向广州市地税局提出行政复议,并逐级上诉至天河区人民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各级法院均维持原判。F公司依然不服,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后,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查明事实与原审查明事实基本一致,但认为通过法定程序公开拍卖的房屋,不论成交价格高低,均可视为市场公允价格,但同时也尊重税务机关做出的专业认定。最终判决:撤销天河区法院初审判决、广州市中院终审判决,撤销税务稽查局处理决定中征收营业税滞纳金.5万元的决定;责令税务稽查局30日内返还已征收的上述滞纳金,并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相应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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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务风险产生原因

从上述案例可看出,企业涉税风险各式各样,可导致企业净利润大幅降低,并间接降低股权估值,对企业的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以下从内部分析税务风险产生的具体原因。

(一)企业内部税务合规意识不足

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影响了企业内所有人的控制意识和控制行为。现实中发生税务风险的原因很大程度上起因于企业对税务合规不够重视,在企业文化氛围、工作态度上未对税务风险给予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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