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5月22日就广东汇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及其运营的艺创网涉嫌诈骗犯罪发出通告,通告全文如下:
广东汇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及其运营的艺创网涉嫌诈骗犯罪已被我分局立案调查。经全面收集证据,年4月28日,我分局对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潘某等16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
为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打击犯罪,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参与该公司及其运营的艺创网犯罪活动的人员,在年6月28日之前,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的,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将依法予以从宽处理。
二、艺创网的会员在本通告公布之日起,可在六十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会员注册证明材料、合同以及会员的交易账户流水和预存款凭证等书面材料,依法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主要方式有:(一)到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报案。(二)将相关报案材料邮寄至广州市公安局“汇纵”专案组,并注明“汇纵报案材料”(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