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家住广州市海珠区的张女士,近日突然收到海珠法院的传票,状告她的竟是两年前她委托买房的某房地产中介公司。张女士清晰地记得,她与当时的卖家黄先生的交易早已“作废”,房屋也没有过户,中介公司为何会在两年后起诉她,索要中介费呢?法院又会不会支持?
一见倾心,五分钟速度买房
年9月,张女士拟购买房屋,故委托某房地产中介公司为她寻找合适房源。某日下午,中介联系张女士一起去看黄先生当日放盘出售的一套房屋。张女士对房屋各方面条件都很满意,价格也符合自己的心理预期。
整个看房过程仅5分钟左右,张女士就决定与黄先生签约,由于看房和签约过程较快且在夜晚进行,张女士并未留意到黄先生有何异常。
事后,张女士回忆,签约过程中黄先生几乎不发一言,对提问仅以点头、微笑、“嗯”等简单动作和语言应对,双方仅用半个小时就完成了合同签订。
一枕黄粱,买房成空事出有因
签约当晚,黄先生的堂妹联系了张女士和中介,表示黄先生长期患有精神疾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发送了黄先生的病历资料。原来,黄先生从年起就出现抑郁、孤僻、失眠等症状,多年来都是独居生活,慢慢发展到经常出现幻觉,感觉有人要害他,故而导致其将居住房屋放盘出售。
交易当晚,黄先生与家人通电话告知了卖房一事,家人马上察觉到不对劲,于是立即联系了中介,这才得知黄先生是在交易当日早上去中介公司放盘,从放盘到合同签订尚不足一天。经过协商,黄先生家人将房屋定金退给张女士,双方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