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
恢复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活动
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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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关于恢复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活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精准科学实施疫情防控,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根据我区疫情防控形势,现就恢复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活动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越秀区辖内所有社会餐饮单位(含饮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等)从年4月23日起恢复堂食服务。
二、餐饮场所严格实行测温、扫场所码、亮行程卡进场等防疫措施。有条件的餐饮场所,用餐区出入口分开设置。餐饮服务单位应提供公筷公勺,控制餐饮场所就餐人数,拉开桌位间距,每桌不超过10人。
三、社会餐饮单位严格落实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场所环境卫生制度,每天对经营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和保持空气流通。继续做好员工健康监测,督促员工按期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上岗期间必须佩戴口罩,严禁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员工上岗。
以上措施,将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请广大居民群众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持续做好个人日常防护,配合落实相关防疫要求。
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4月22日
番禺区:
恢复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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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关于恢复餐饮服务单位
经营活动的通告(第29号)
为进一步精准科学实施疫情防控,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现就恢复我区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活动通告如下:
一、石壁街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之外区域的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含饮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等)从4月23日起恢复堂食服务。
二、石壁街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内的所有餐饮服务单位自解封之日起自行恢复堂食服务。
三、餐饮服务单位严格实行测温、扫场所码、亮行程卡进场等防疫措施;严格落实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场所环境卫生控制要求,每天对经营场所进行彻底消毒,保持经营场所空气流通;继续做好员工健康监测,督促员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上岗期间必须佩戴口罩,严禁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员工上岗。
以上措施自4月23日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请予遵守配合。
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4月22日
海珠区:
这两条街道解除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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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关于解除新港街
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管理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要求,经海珠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自年4月23日1时起,解除新港街中大蒲园区号楼的封控管理;解除新港街中大蒲园区号楼、号楼、号楼的管控管理;解除新港街中大蒲园区-号、号-号、老年活动中心(号-号)、号-号、号、-号的防范管理。
“解封”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市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共同维护个人和公共卫生安全。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医。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4月22日
海珠区关于解除江南中街
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管理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要求,经海珠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自年4月23日5时起,解除江南中街怀远后街,怀远新里,救国巷4号、46号、32号、30号,南田古道12号的封控管理;解除江南中街敦厚里48、50、71、71-1、71-2、71-3、73、77号,天佑里,怀远里,天佑横,岗边街,天喜里1号、3号,张山横1号、2号,2号之二,3号,4号,5号,5号之一的管控管理;解除江南中街北至南田路,东至江南大道中,南至江南西路,西至紫丹大街、慎和大街的防范管理。
“解封”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市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共同维护个人和公共卫生安全。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医。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4月22日
天河区:
解除员村街封控区、管控区与防范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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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员村街封控区、管控区与防范区管理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和疾控专家建议,天河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决定,自年4月22日24时起,解除对员村二横路11号大院小区24栋、25栋的封控管理;解除对员村二横路11号大院小区22栋、23栋、47栋、48栋、49栋、50栋、51栋、52栋的管控管理;解除对东至中山六院院区、北至都市兰亭小区北面、西至万芳园大街、南至11号大院小区南面围墙区域的防范管理。
“解封”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市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共同维护个人和公共卫生安全。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附近发热门诊就医。
特此通告。
广州市天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4月22日
白云区:
多个区域调整为防范区
今天(4月23日),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最新通告,调整部分管控区、防范区。多个街道区域调整为防范区。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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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部分管控区、防范区的通告
(第20号)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分类分批的原则,经综合研判,现就白云区部分管控区、防范区按照网格编号分区调整通告如下:
一、黄石街除第16、20、21、23号网格,以及因疫情防控需要单独划定的封控区、管控区以外区域解除管控,调整为防范区,其他区域管控措施保持不变。
二、白云湖街除第82、83、84、87、91、92、、、号网格、大朗村,以及因疫情防控需要单独划定的封控区、管控区以外区域解除管控,调整为防范区,其他区域管控措施保持不变。
三、棠景街第26号网格区域解除管控,调整为防范区,其他区域管控措施保持不变。
四、新市街第54、58号网格区域解除管控,调整为防范区,其他区域管控措施保持不变。
五、人和镇第-1、-2、-3号网格区域解除管控,调整为防范区,其他区域管控措施保持不变。
六、松洲街石槎路第80号-号耀亿茶叶城区域解除管控,调整为防范区,其他区域管控措施保持不变。
七、我区因疫情划定的封控区、管控区继续按照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的要求落实管控。
以上区域继续按照《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32号)》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后续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动态调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4月23日
相关镇街管控区、防范区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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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街
▲白云湖街
▲棠景街
▲新市街
▲人和镇
▲松洲街
白云区:
划定白云湖街大朗村封控区、管控区
据广州白云发布今日(4月23日)12时许消息,白云区划定白云湖街大朗村封控区、管控区,具体区域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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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划定白云湖街大朗村封控区、管控区的通告
(第19号)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综合研判,现就划定白云湖街大朗村封控区、管控区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封控区:大朗中路,大朗西路,大朗西街北,大朗中街,枝园南街;大朗货场,大朗车站生活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措施。
管控区:大朗村。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以上措施自年4月21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请上述管控区域的市民朋友,非必要不离穗,并积极配合街道、社区采取必要的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由此给市民朋友出行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请大家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封控区、管控区内市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白云湖街24小时暖心服务-。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4月23日
白云区:
省外来白云货车司机提前24小时预约报备须知
广大货车司机朋友们,根据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省外来(返)穗货车司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1号)要求,所有省外来(返)白云货车司机及司乘人员在来(返)白云前需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作业场所主动报备。
对于省外来(返)穗货车司机,白云区按照“关口前移”“早发现、早应对”的防控基本原则,构建了提前预约报备、高速服务区内核酸检测、高速公路出口查验、园区(企业)入场查验、作业闭环管理的全链条防控体系,在畅通物流运输通道的同时,及时发现和阻断疫情传播风险。
目前,白云区已上线
“云运安”预约小程序
供各从外省来(返)白云货车司机
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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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货车司机
从广东省外来(返)白云前24小时
明确目的地
通过“